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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爱玩捉迷藏?
 
	近日,绵阳市人民法院
 
	又曝光一批“老赖”
 
	
 
	
  
	
 
	未履行义务或金额最多的
 
	达到了近5000万元
 
	大家快来找出他们!
 
	
 
	为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陈宗碧等失信被执行人及相关法定代表人的信息予以发布,共有177名“老赖”上了黑名单,其中三台共有45名。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失信被执行人
 
	【三台篇】
 
	(点击可放大看)
 
	  
	  
	  
	  
	  
	  
	  
	
 
	实名曝光对“老赖”不起作用?
那就继续往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人员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实施以下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游仙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解除限制消费令。
 
	
 
	如你知晓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可随时向案件执行人民法院反映举报
 
	
 
	共建诚信社会
 
	你多转一次,曝光就多一次
 
	同意严惩老赖的
 
	请点赞、请转发!
 
	
 
	有没有你认识的?
 
	赶快告诉他!
 
	还有告诉你的亲人好友
 
	和他们发生经济往来要谨慎!
 
	
 
	  
	●来源 | 绵阳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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