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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下半年
 
	绵阳安州区居民小赵
 
	多次接到奇怪的电话
 
	对方称是某金融借贷公司的
 
	小赵通过APP在该公司申请的借款逾期
 
	催她还钱
 
	
 
	小赵这才想起在几个月前
 
	朋友周某找到她
 
	称其在金融公司做兼职
 
	请小赵帮忙冲业绩
 
	
 
	方法很简单
 
	就是用一下小赵的身份证
 
	当时小赵就答应了
 
	
 
	  
	▲本报资料图
 
	
 
	随后,小赵和金融公司均向警方报案。去年7月13日,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立案受理,先后将嫌疑人周某、周某某和王某抓获。
 
	
 
	-警方调查-
 
	
 
	今年5月,检察机关向安州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统计,周某参与贷款25笔,涉案金额122767.36元;周某某参与贷款14笔,涉案金额76775元;王某参与贷款5笔,涉案金额27453元。
 
	
 
	2018年8月14日,周某某与某金融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赔偿其经手的14笔贷款逾期欠款46188.25元。2019年2月20日,王某退赔了经手的5笔贷款逾期欠款3571.2元。4月23日,周某向金融公司退赔现金逾期贷款35380.87元。同时,周某还归还了其余12名受害人向金融公司偿还的36620元。至此,某金融公司贷款诈骗所涉金额全部还清。7月8日,周某某退缴其违法所得(每笔手续费)4200元。
 
	-法院判决-
 
	
 
	近日,安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用他人名义,虚构交易事实,诈骗网络金融软件公司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周某某和王某伙同他人,通过虚构交易,多次骗取金融机构商品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王某单处罚金5000元。
 
	
   
	
 
	婉妹儿提醒大家
 
	有些东西是不可以
 
	随便借给他人使用的
 
	即便是亲朋好友来借
 
	也要十分谨慎
 
	千万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
 
	找来不必要的麻烦
 
	1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在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使用身份证可以办理信用卡、手机卡、汽车抵押贷款等。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他人利用出借人的身份证产生了不良记录,一切后果都将由出借人本人承担!!!
 出借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为他人从事不当或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导致利害关系人权益受损,从而可能会导致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会遭受治安处罚。
 
	
   
	2手机
 
	手机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有时会遇到有人忘记带手机,能随便借给他人使用吗?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手机里也经常会存有一些个人的隐私信息,比如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照片视频等。如果将手机借给别人,也许别人会不经意地看到你的个人隐私或是不小心删掉一些对你很重要的信息。
 此外,随着移动支付功能的普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的第二个钱包,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你的手机转账或贷款,一旦“所托非人”,后果不堪设想。
 3汽车
 
	朋友找我借车,我借还是不借?出了事算谁的责任?相信有车一族一定经历过“借车”窘境。实际上,随意出借机动车给他人确实要承担很多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你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车辆出现故障,车主要承担责任。《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就明确,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车主要承担责任。
 
	
   
	其次,借车人无力承担赔偿,车主要承担责任。借车给朋友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车辆损坏或公共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假如借车的朋友是主要责任方,但他手头并不宽裕,车主就要垫付保险外的赔偿和维修费用!!!
 
	借车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事故,需要耗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金钱,得不偿失,借方和出借方均需要谨慎考虑。
 
  以上三样东西千万不要随便借出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不好意思拒绝别人的请求!还有哪些东西你坚决不借他人欢迎留言区补充! 
 
	来源/成都商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
 
	编辑/陈亚妮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李霞
 
	转自/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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